400多名大學生拒還借款或上黑名單!非法校園貸為何屢打不絕?
近日,南國早報刊發(fā)了一則大學生拒還校園貸的消息。該消息顯示,今年上半年,廣西南寧受理多起“校園貸”糾紛案,400多名大學生成被告。每人借款均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來買高檔手機。法官跨省調解,僅3人主動還錢。不少大學生認為,“校園貸”是非法放貸,借的錢可以不用還。該消息引發(fā)廣泛關注,截至7月5日,全網相關新聞資訊達100余篇,微博400余條,微信文章300余篇。
大學生拒還校園貸或上黑名單
近年來,非法校園貸已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金融毒瘤,種種暴力催收致大學生走投無路、出賣色相甚至被逼自殺的案例不勝枚舉,輿論對其痛恨不已。然而,大學生拒還乃至集體拒還校園貸的現(xiàn)象卻鮮有報道。此次南寧400多名大學生拒還校園貸的消息,將拒還借貸大學生推上了前臺,令人頗為驚訝。
網民大多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作為成年人的大學生拒絕償還借款,一則不講誠信,二則不懂法治,三則于己不利。媒體也紛紛刊文批評。多彩貴州網刊文認為,校園貸非法,但不是欠錢不還的借口。錢江晚報刊文認為,大學生以“非法放貸”為借口,認為自己根本不用還,是對法律的曲解誤讀。澎湃新聞刊文認為,該案例是大學法制、誠信教育的缺失和遺憾。微信公號“長安劍”不無感慨地指出,別背上法律與誠信的債,這個債真的要用一生去還。
當前,國家大力倡導社會誠信建設,并正在編織一張覆蓋全社會各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大網。專家提醒,400多名大學生拒還校園貸、拒收法院傳票,這樣的鴕鳥政策使自身陷入法律意義上的嚴重不利狀態(tài),如果最終因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文書被列入黑名單,不僅將可能受到限制乘火車飛機、高消費、出國、公考等各類制裁,而且也將成為個人長期的信用污點。
校園貸形象惡劣難以獲得輿論認同
校園貸密集進入輿論視野不過是最近一兩年的事情,而與之相伴隨的卻是各種負面詞匯。高利貸、利滾利、金融亂象、校園欺詐、虛假宣傳、裸貸、裸條、呼死你,諸如此類評價已經長期沉淀于網絡,成為不少網民心中校園貸的固有形象。此次發(fā)生大學生拒還校園貸的事件,盡管輿論嚴厲批評部分大學生的不良做法,但對校園貸本身仍難言好感,缺少認同度。
對于該起事件,各方尚存有多個爭議點:新聞報道是否全面準確、涉事校園貸公司是否涉嫌欺詐學生、是否存在套路貸、大學生是否已經履行了所涉“兼職換購”的合同義務等。這種慣性認知,很大程度是基于校園貸長期以來的不良形象累積,無論實際情況如何,校園貸要扭轉這種評價恐非一日之功。
部分網民對校園貸表達了強烈不滿,認為校園貸誘導大學生過度消費,甚至虛假宣傳,干擾了正常的校園秩序,破壞了校園風氣,不利于保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并期待政府對此嚴加治理。
校園貸變身回租貸為禍校園遭痛斥
由于校園貸問題頻發(f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曾多次批示,要求有關部門要解決問題。早在2017年6月,當時的中國銀監(jiān)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guī)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即已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yè)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fā)放貸款。
盡管國家嚴厲整治,部分網絡借貸平臺“換穿馬甲”以種種名義繼續(xù)誘導大學生借貸的現(xiàn)象仍不斷出現(xiàn)。北京青年報7月2日一則報道顯示,回租貸這種新型借款方式瞄準在校大學生,讓部分學生陷入“套路貸”的圈套,有學生借款2000元3個月“滾”到1萬元。所謂回租貸正是通過抵押手機再花錢租賃回來的方式獲取貸款,一旦無法按時還款就會陷入惡性循環(huán),最終付出遠遠高于本金的代價。
回租貸重返校園引發(fā)痛斥,輿論呼吁監(jiān)管部門對其進行嚴厲打擊。新京報刊文認為,即便穿上回租貸馬甲,但仍是鉆法律空子的“校園禍害”;刈赓J不僅侵犯大學生的權利,也會壞了整個網貸行業(yè)的規(guī)矩與未來。北京晨報刊文認為,把回租貸稱之為違規(guī)不良校園貸的變種,也算恰如其分,就其直接或間接危害看,與違規(guī)不良校園貸比一點也不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媒體刊文呼吁,監(jiān)管部門需要及早動手,對回租貸從業(yè)者設立黑名單制度,在一定時間內甚至終生禁止其從事金融業(yè)務。
主流媒體應更多揭露非法校園貸
校園貸抑或現(xiàn)金貸、回租貸,之所以將并不具有較好償貸條件的大學生作為客戶目標,輿論認為或與大學生缺少金融知識,容易受到迷惑有關。有調查數據顯示,48%的大學生無法識破校園貸詐騙陷阱,愿意為了借錢先交保證金。如此高比例的潛在受害大學生,無論是相對還是絕對的數量都是驚人的。
對此,金融監(jiān)管部門、教育部門和學校應更多強化校園金融監(jiān)管和學生教育,堅持對各類非法校園金融活動露頭就打,堅決維護良好的校園秩序和風氣。近來,一些正規(guī)銀行等金融機構組織金融知識進校園活動,向大學生宣傳防范違法違規(guī)校園貸,有利于維護大學生群體的財產安全,在大學校園筑起一道金融安全的防火墻。
人民日報曾刊發(fā)時評《別讓校園貸成為“校園害”》指出,莘莘學子有機會掌握現(xiàn)代金融常識,更好地進行自我規(guī)劃和自我管理,這是追求美好生活的前提,也是我們社會進步的體現(xiàn)。就此,主流媒體有必要更多普及金融知識,發(fā)布金融事件案例,揭露非法校園貸行徑,引導學生正確認識校園貸的金融本質,以合法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不可以違法對違法,最終傷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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