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女孩跳樓自殺事件 學校和教育局“缺席”惹眾怒
輿情概述
近日,慶陽“女孩跳樓事件”引發(fā)社會關注。事件相關消息在各大社交平臺熱傳,新聞媒體也紛紛對此次事件進行了深入地報道。據媒體稱,6月20日下午,甘肅慶陽市一女孩李某奕從當地一高層跳樓自殺,不幸身亡,F場視頻顯示,當時現場圍觀者中有人起哄有人鼓掌。而一直緊緊拉著她的消防員,在救援失敗后發(fā)出撕心裂肺的大喊。據稱女孩跳樓與兩年前就讀高三時被班主任老師猥褻后患抑郁癥有關。當地警方曾將涉事教師拘留,但對“涉嫌強制猥褻罪”,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
學校曾欲賠35萬遭家屬拒絕
6月25日,北京青年報發(fā)布報道稱,慶陽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教育局曾對吳某厚猥褻李某奕的事情做出過調查處理,對吳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級的處分,對慶陽六中的相關領導作出了紀律處理,并且協(xié)調當事人吳永厚對受害人做出經濟賠償。
對此,李明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教育局曾對吳某厚做過處理,“我的要求就是處理當事人,解開我女兒的心結讓她好好看病,但是直到女兒過世也沒有收到回復”。關于經濟賠償,李明表示,當時學校給過他一個35萬的賠償協(xié)議,但是協(xié)議里要求他放棄其他訴訟權利,“我不可能簽這個屈辱的協(xié)議”。
媒體指出通氣會無學校和教育局的人露面
6月25日晚10時許,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開“西峰6·20女孩跳樓死亡事件”媒體通氣會。會后,有媒體新聞報道中直接指出,涉事教師供職的慶陽六中和當地教育局工作人員未在媒體通氣會上露面。
官方回應
6月25日晚,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開“西峰6·20女孩跳樓死亡事件”媒體通氣會,介紹李某奕自殺過程的同時,也介紹了其此前受到高中班主任猥褻,及有關部門對此事的處理情況。
1、救援情況
6月20日15時45分,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110報警服務臺接西峰區(qū)南大街麗晶百貨物業(yè)公司工作人員電話報警:稱麗晶百貨大樓一女性坐在8樓窗戶外側,欲跳樓自殺。隨后民警、消防多個部門前往現場救援。19時15分許,救援未能成功,李某奕墜樓死亡。
2、曾4次自殺未遂
李某奕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后兩次因抑郁癥服用過量阿普唑侖等鎮(zhèn)定類藥物自殺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時許,李某奕上到慶陽六中教學樓5樓欲跳樓自殺,被及時解救。今年1月15日,李某奕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藥物第四次自殺未遂。
3、班主任猥褻被行政拘留十日
2017年5月2日,當地公安局以猥褻行為對吳永厚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區(qū)拘留所被執(zhí)行拘留。吳永厚不服處罰決定,向慶陽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經市公安局審查,認為對吳永厚行為定性準確,處罰適當,維持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其間,李某奕父親認為公安局處罰不當,到西峰區(qū)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區(qū)檢察院調閱案卷后認為吳永厚的行為涉嫌犯罪,書面通知公安局立案偵查。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為刑事案件;8月25日對吳永厚采取取保候審措施;11月20日偵查終結后移送起訴至區(qū)檢察院。區(qū)檢察院審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訴決定。李某奕遂到慶陽市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5月18日,市檢察院維持西峰區(qū)檢察院不起訴決定。
目前,李某奕跳樓死亡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4、妨礙救援2名圍觀起哄者被行拘
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昨晚的媒體通氣會上稱,對于事發(fā)當晚在現場起哄拍攝視頻妨礙救援的人員,目前已有2人被行政拘留,24日又確定了6人,事件正進一步調查中,調查清楚后將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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