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強梁暴徒迎接他的將是什么?
新京報則發(fā)表評論稱,“別以傷情定性輕饒了他”。文章指出,根據警方通報的信息,目前可以明確,嫌疑人王某的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而不是普通治安違法。并且,嫌疑人王某已承認有過猥褻行為,這意味著,無論受害女孩的傷情是否構成法醫(yī)意義上的“輕傷”,是否需要追究“故意傷害罪”,當晚的加害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至少涉嫌了“強制猥褻罪”。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也暴露出了現行“故意傷害罪”中機械地“以傷情定性”的弊病。中國青年報指出,人體傷害認定以及相應的“入刑”標準上,現行法規(guī)實際上都存在某種“門檻偏高”的問題,不僅“輕傷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入罪”標準偏高,而且“輕傷”的認定標準本身,同樣也有偏高之嫌。
新京報稱,如果因為被害人“抗擊打能力強”,最后造就了只能“輕饒”這種令人發(fā)指的暴行的事實,那顯然也是一種遺憾——監(jiān)控視頻中呈現出的暴行的惡劣和此后法律認定之間可能出現“脫節(jié)”,恰也是公眾所擔心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黑惡之事怎就奈它不得?正義,從來不是一個抽象的詞匯。
相對于半夜躥出來的強梁暴徒,公眾更擔心的是法律救濟途徑是否通暢,自己在遭遇暴力侵害后是否會被打馬虎眼,施暴者能否受到法律應有的嚴懲。
《周易》有云:“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懲惡揚善,這是一個千古不變的追求。讓每一個作惡者得到罪有應得的惡報,讓每一位受害人得到公平公正的回應,讓每一位旁觀者樹立對法治正義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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