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忻州各地公安交警重拳嚴打交通違法
河曲:拿生命當兒戲 又一名“醉駕”者落網(wǎng)
6月14日21時許, 河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文筆中隊民警在黃河東大街進行夜間巡邏,發(fā)現(xiàn)“好又多”超市對面文筆派出所民警正在處置警情,有群眾圍觀,道路擁堵,巡邏民警上前對該路段進行疏導。在詢問案件緣由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車牌號為晉H**535的駕駛員散發(fā)著濃烈的酒味,巡邏民警對駕駛員吳某帥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測試值為2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遂將該吳帶至大隊辦案區(qū)做進一步處理。
后經(jīng)忻州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駕駛員吳某帥血液酒精含量為192.5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款之規(guī)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jù)悉,為持續(xù)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河曲交警本月加大執(zhí)勤執(zhí)法力度,加強城區(qū)夜間巡邏管控工作,持續(xù)開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整治工作,之前已有一名醉駕者被依法查處。
五臺:無視乘客生命安危 客車超員“零容忍”
6月16日,五臺交警在預防事故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中查處一起公路客運車輛超員載客的交通違法行為。
16時56分,東冶中隊民警在殿東線16公里處路檢路查,對晉H0828*中型客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有超員行為,經(jīng)核查該車核載19人,實載21人,屬于超員未達20%交通違法行為。民警對駕駛人郭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令其將所超乘客進行轉運。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法民警依法給予郭某某罰款300元,記6分的處罰。
岢嵐:屢教不改,駕駛證被吊銷還酒駕
6月15日17時許,岢嵐交警在轄區(qū)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在檢查一輛號牌為陜KPR51★的小型汽車時,當交警要求駕駛員高某飛出示機動車相關證件時,隱約聞到其車內有酒味,立即對該車駕駛員高某飛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2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jīng)查詢,高某飛的駕駛證在2019年因駕駛報廢車已經(jīng)被吊銷,高某飛卻依然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屬于無證駕駛。
隨后,執(zhí)勤交警進一步了解到,駕駛人高某飛和同事?lián)Q完班后,在路邊喝了一瓶啤酒,在明知自己駕駛證已經(jīng)被吊銷的情況下,仍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沒想到路上碰到了交警。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給予高某飛罰款3000元的處罰。
岢嵐:無證駕駛套牌報廢車被重罰
在無證的情況下,車輛為報廢車,并且所懸掛的車牌還是套用其他車輛號牌,這樣也敢開車上路?6月16日,岢嵐縣唐某虎因上述3項交通違法被當?shù)亟痪箨犚婪ú⑻幜P款8000元的處罰。
當日11時許,岢嵐縣公安交警設在西會卡口的緝查布控系統(tǒng)傳來預警,顯示一輛號牌為晉A6989★的輕型箱式貨車屬于套牌車?h交警大隊指揮中心立即下達指令,要求路面執(zhí)勤交警對該車進行攔截。幾分鐘后,該車進入東川路段,被路面執(zhí)勤交警截停。當交警上前對其檢查并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人唐某虎說“沒有駕駛證”。經(jīng)公安信息綜合平臺對唐某虎所駕駛的晉A6989★號牌進行查詢,平臺顯示車輛信息與該輛車不符,屬于套牌行為。同時駕駛人唐某虎所駕駛的輕型箱式貨車已達到報廢標準。
經(jīng)詢問得知,唐某虎上午在地里干活,中午準備回家。自己覺得雖然沒有駕駛證,但路程也短,遇到交警的概率比較小。懷著僥幸的想法就出發(fā),沒想到剛走開沒多久就被交警查獲。
原平:車未檢 人無證 使用偽證終露餡
6月16日,原平一位駕駛員在沒有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下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試圖蒙混過關躲避交警檢查,結果被當場識破。上午10時許,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在108國道崞陽超限站附近巡邏時,一輛車牌號為甘NA**59的三輪低速載貨汽車進入了民警的視線,本來就行駛緩慢的三輪車在看到有交警時,干脆就停放在了右側車道,該車的可疑行跡引起了民警的懷疑。隨后,民警立即上前進行檢查,當駕駛人將駕駛證等相關證件交于民警手中,民警對其出示的駕駛證有所懷疑,在對其進行詢問時,駕駛人神色慌張,說話支支吾吾,這樣的反常舉動更加堅定了民警的猜測,后經(jīng)公安網(wǎng)查詢,發(fā)現(xiàn)駕駛員趙某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的車輛逾期未檢驗。
原平交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員趙某某實施無證駕駛、且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逾期未檢驗車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五臺:“三輪車”違法載人 被查處
6月16日10時06分,五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東冶中隊民警在濟勝橋執(zhí)法站路檢路查中,發(fā)現(xiàn)晉H4108*農(nóng)用三輪車車廂內站有一人,存在安全隱患,隨即將其攔停至安全位置進行檢查,糾正其違法行為,同時結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駕駛員徐某某講解三輪車載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并在車身噴涂“嚴禁載人”提示語。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駕駛員徐某某處以200元罰款。
交警提示:三輪汽車、低速貨車、農(nóng)用車等主要用于農(nóng)村地區(qū)載貨和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其安全技術性能不高,車體結構安全防護性能差,缺少安全防護設施,不適合人員乘坐,這些車輛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況下行駛、轉彎或掉頭時,易側翻,引發(fā)乘坐人墜落等交通事故。與其他車輛發(fā)生事故時,由于車上缺少防護措施,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因此農(nóng)民朋友千萬不要乘坐這些車輛出行。
責任編輯: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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