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駕駛 難逃處罰
時間:2019-05-09 09:05:45
來源:五寨交警大隊
5月5日16點31分左右,山西省五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民警在五寨縣城五壩線在對過往車輛進行排查時,發(fā)現(xiàn)趙某駕駛的晉HS1***小型轎車內(nèi)有濃濃的酒味,隨即在詢問過程中,初步認為趙某有酒后駕車嫌疑,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結(jié)果顯示,其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為7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員趙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及《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17121),對趙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責任編輯: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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