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武交警查處一起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原標題:酒駕! 喝的少可以從輕處罰嗎?
4月13日,寧武交警大隊鳳凰中隊在馬家灣設卡檢查, 14時22分許,王某某駕駛晉FA0***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攔截。民警立即對駕駛員王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jīng)檢測,王某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22.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王某某陳述他和朋友三個人只喝了一瓶酒,問民警可否從輕處罰,不要扣分了。民警對王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告知其酒后駕駛的危害及其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依法對王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14時42分許,溫某某駕駛晉H6K***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攔截。民警立即對駕駛員溫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jīng)檢測,溫某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40.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民警依法對溫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示:酒后駕駛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不僅是對于自己的生命有危險,對于路上行駛的車輛以及行人也是非常危險的。寧武交警提醒司機朋友們千萬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要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責任編輯:zh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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