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樂交警查處三起未系安全帶違法行為
很多駕駛人員對安全帶的作用存在誤解,認為車速較高時,系安全帶是十分有效的;而在車速較低時,沒有使用安全帶的必要。事實上,汽車在較慢速度下行駛,若發(fā)生碰撞或緊急制動,雖然產(chǎn)生的慣性力相對較小,但仍足以使駕乘人員無法控制身體,與汽車方向盤、擋風玻璃等車內(nèi)堅硬部件碰撞,對身體造成傷害。為了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群眾出行安全,靜樂交警一直在宣傳安全帶的重要性,并持續(xù)對機動車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以下是靜樂交警利用卡口設備抓拍到的部分違法行為。
案例一:
違法時間:2019-12-05 15時01分
違法地點:寧白線沙會村
案例二:
違法時間:2019-12-05 15時23分
違法地點:寧白線西崖底村
案例三:
違法時間:2019-12-05 15時50分
違法地點:寧白線西崖底村
以上三位駕駛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之規(guī)定。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七十三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靜樂交警大隊給予駕駛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示:開車需謹慎,駕駛要小心。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駕駛人要自覺提高法律意識,養(yǎng)成上車系好安全帶的良好駕駛習慣,只有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凌彬 )
責任編輯:f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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