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駕車型不符+醉駕!法網恢恢終難逃!
互聯網輿情忻州訊:據本網從河曲交警大隊得到消息。為切實做好冬季轄區(qū)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管控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河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堅持路面查違力度不減,保持對酒后駕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態(tài)勢,嚴厲打擊無證、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2月10日,大隊文筆中隊民警查獲一例無證、醉酒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12月10日晚上22時51分,文筆中隊執(zhí)勤民警在黃河大街延瑞路對一輛兩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駕駛人侯某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儀檢測,經檢測侯某某體內酒精含量189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被帶至大隊辦案區(qū)做進一步處理。
經公安交管綜合信息平臺查詢,發(fā)現駕駛人侯某某持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與案發(fā)時駕駛的二輛摩托車準駕車型不符。且侯某某在2020年3月29日侯某某因酒后駕駛摩托車被河曲縣交警大隊處以1300元的處罰,這次屬于二次酒駕。
后經山西迪安法潤司法鑒定所進行了進一步鑒定,侯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4.7mg/100ml,屬醉酒駕駛,達到危險駕駛標準。面對鑒定結果,侯某某對自己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因其涉嫌危險駕駛罪,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河曲交警溫馨提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只要是喝了酒,不管是什么車都不應該開!心存僥幸要不得,別為了一時之利而后悔!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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