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醉駕太猖狂任性司機終被查
為切實做好冬季轄區(qū)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管控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河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堅持路面查違力度不減,嚴厲打擊無證、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力打好年末歲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收官戰(zhàn)。12月25日,大隊文筆中隊一組民警查獲一例無證、醉酒駕駛嚴重交通違法,駕駛人賈某某已被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因其涉嫌危險駕駛罪,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該起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當日15時,大隊文筆中隊一組民警在城區(qū)黃河大街黃河賓館路口設置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當檢查工作進行至15時16分許時,一輛號牌為晉H8J***的白色吉利牌小轎車進入了民警的視線,當執(zhí)勤民警上前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還沒等駕駛員張口,一股濃烈的酒精氣味撲面而來,出于安全考慮,執(zhí)勤民警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該駕駛員開始一直使用假身份信息擾亂辦案人員視野,多次謊報姓名稱自己叫“周飛龍”,并謊稱自己已取得有A2準駕車型駕駛證,民警憑借多年辦案經(jīng)驗,識破了其謊言。經(jīng)過進一步調查,該駕駛員姓賈(河曲縣樓子營鎮(zhèn)白鹿泉村人),未取得有效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隨后,執(zhí)勤民警對駕駛員賈某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經(jīng)過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44mg/100ml,在吹氣式酒精檢測后,民警將涉嫌醉酒駕駛的賈某某依法帶至縣醫(yī)院提取血樣,并委托山西金石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進一步血液酒精鑒定。12月26日,鑒定結果顯示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41.7mg/100ml,屬醉酒駕駛,達到危險駕駛標準。
目前,賈某某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已經(jīng)查實,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并處行政拘留10日;待行政拘留執(zhí)行完畢后,因其涉嫌危險駕駛罪,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起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醒,駕駛人駕車上路應當具有與所駕駛車型相符的駕駛資格,在明知自己無證,卻仗著駕車經(jīng)驗豐富仍懷僥幸心理駕駛機動車,更屬明知故犯,駕駛人駕車上路要嚴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加強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僥幸心理不可有。
責任編輯: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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