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公安交警兩日查處四起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加大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的打擊整治力度,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近日,繁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結(jié)合轄區(qū)實際,查處多起酒后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9月3日21時,一輛車牌號為晉HMP***的小型轎車行駛至縣城雙擁路被巖頭中隊民警查獲。經(jīng)檢測,駕駛員張某無證且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無證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9月3日21時59分,一輛車牌號為晉H*****的小型轎車行駛至縣城如恒路被巖頭中隊民警查獲。經(jīng)檢測,駕駛員何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4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9月3日22時30分,一輛車牌號為晉H7K***的小型轎車行駛至縣城新開路被安頭中隊民警查獲。經(jīng)檢測,駕駛員張某貴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9月4日17時10分,一輛車牌號為晉HK****的小型轎車行駛至108線420km處被繁城中隊民警查獲,經(jīng)檢測,駕駛員陳某平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3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相關規(guī)定,交警大隊對張某合并處以罰款3000元、拘留5日的處罰;對何某、張某貴、陳某平分別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處罰。
責任編輯: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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