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縣交警查獲無證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時間:2019-06-19 10:45:08
來源:代縣交警大隊
2019年6月17日9時56分,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三中隊民警在代縣雁靖大街依法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吳某駕駛證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未能出示駕駛證,經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發(fā)現(xiàn)駕駛人吳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詢問過程中,民警聞到吳某身上有明顯的酒味,便懷疑其有酒后駕駛的嫌疑。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發(fā)現(xiàn),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58.7mg/100ml,吳某涉嫌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飲酒駕駛機動車。
違法嫌疑人吳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決定對其作出罰款300元并處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違法嫌疑人吳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決定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分別裁決合并執(zhí)行罰款1300元并處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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